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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达协议 欧终止十类我纺织品调查
      2005-06-12 11:58:31 阅读次数(4664) [返回]
    中欧双方就纺织品贸易问题签署备忘录———
    本报讯 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6月11日凌晨在谈判结束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签署了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中欧双方同意,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年底期间内,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记者了解到,这十大类纺织品因为出口数量增长较快而被进口国视为“敏感产品”。
    欧盟承诺在2005—2007年期间,对于上述十类产品之外的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报告书第242段条款;2008年,对所有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段”条款。双方一致同意,对今后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将通过磋商予以解决。
    今年4月,欧委会发布了基于“242段”制定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规定了欧盟对来自中国纺织品进行设限的条件和程序。随后,欧盟先后对十余种中国纺织品启动了设限调查,并于5月27日,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亚麻纱和T恤衫提出正式磋商请求。按照有关程序,中欧双方应在15天的期限内,即6月11日以前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否则,欧方将采取设限措施。
    对于这个“各让一步”的结果,商务部官员称,在谈判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纺织企业的利益,中方以妥善解决问题的诚意,与欧方进行了积极磋商。“我们认为,最终达成的结果有利于为中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创造积极、稳定、可预见的贸易环境,促进中国纺织品对欧出口有序增长。”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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